是为我们准备的?确实有可能。」
所以是今天的食材吗?
但为什么是活的?
「算了,即使不是这样,之后再准备一只还他就好。我马上把它处理一下,然后烤来吃吧。」
「听起来不错!」
盐烤兔肉配加水稀释的蒸馏酒。
真是最棒的组合。
「那么,达尔顿先去准备烤肉用具吧。」
「……(点头)。」
我们认为即使布鲁诺抱怨,也只要猎一只兔子还他就好,于是便把兔子杀来配酒。
***
「咦?你们把那只兔子吃掉了?」
「非常美味。」
「是吗?克林姆明明出身很好,却不怎么懂吃呢。这种肉太软,油脂也太多了。」
「唉,波鲁托大人,这种油脂丰富又柔软的肉,才最受贵族喜爱啊。如果肉太硬,就只能享受口感了。」
「是吗?就算肉很硬,本身还是会有鲜味,这个兔肉只让人觉得油腻。」
「烤的时候就已经去除掉大部分的油脂,而且兔肉本身也有鲜味。」
「话说……你们好像一点都不觉得愧疚?」
「「愧疚?为什么?」」
我们将兔子解体后就烤来当下酒菜,先自己开始喝酒了。布鲁诺和莉兹小姐在这时候提著大包小包回来,他一发现笼子里的兔子不见了,就大惊失色。
在下告诉他被我们吃掉后,他又变得更加激动。
「那只兔子是多克伯爵的宠物啊。」
「哎呀,这下麻烦了。」
「……(点头)。」
「波鲁托先生,达尔顿先生,比起麻烦,更重要的是我的信用……」
这件事并非只是用「探测」找宠物这么简单,还关系到布鲁诺身为魔法师的实力与评价,所以他相当生气。
的确,正常来讲,中级魔法师不可能连一只宠物兔都找不到。
「在下知道该怎么办了!」
「克林姆,你有什么好方法吗?」
「只要说找到时已经只剩下骨头就好。」
只有不知世事的贵族才会想要养兔子。
如果兔子逃到王都的闹区或贫民窟,一定马上就会被抓去吃掉。
只要坚决主张是这样就行了。
「幸好能当证据的骨头还在。」
虽然其实是被我们吃掉,但反正只看骨头也不晓得是谁吃的。
「不,这样我的评价还是会因为工作失败变差。这都要怪你们擅自把我的兔子吃掉,明明还有其他能吃的东西。」
「大家都很期待莉兹小姐的料理,所以不敢乱动食材,但还是需要下酒菜。」
吃掉那只兔子,也是不得已的选择。
波鲁托大人和达尔顿大人也点头赞同。
「真是岂有此理。」
「对了!在下想起一件事!」
「克林姆,是什么事?」
「跟多克伯爵有关!」
虽然他是个以喜爱宠物闻名的贵族,但平常并不是亲自照顾宠物,而且很快就会厌倦改养新的宠物……坦白讲不是什么好人。
这表示他一定也很快就会厌倦被我们吃掉的兔子。
「你的意思是?」
「只要明天再抓一只斑纹很像的兔子就行了。」
「真是个好主意。」
「……(点头)。」
「这么随便没关系吗?」
「反正不会被发现。莉兹小姐,我们肚子饿了。」
「你们真的一点都没在反省耶。我马上准备晚餐。」
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,我们四人决定明天要一起出门猎兔子。
另外,莉兹小姐做的晚餐真的非常美味。
隔天,我们在王都近郊的森林里捉兔子。
「这只怎么样?」
「波鲁托先生,斑纹的位置完全不同吧。」
「这只如何?」
「那只也不行。」
我们昨天吃掉了多克伯爵的宠物,但后来一直找不到斑纹相似的兔子,不知不觉已经中午了。
「肚子好饿。」
「别想吃午餐!因为不能等到傍晚才去拜访,所以再不抓就来不及了。」
傍晚太危险,贵族不会让冒险者在这时候进自己家。
虽然这是个人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