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至暗森林:我的刑侦笔记

第33章 两具尸体

   我们对张南家做了重新的搜索,而且这次不再是像上次那样只针对屋子里面的空间,这次包括了一切可疑的地方。

   我们找到了他家房子的结构图,对着一点点去看,这不看不要紧,这么一看还真看出问题来了,因为我们发现他家的房子少了一个卫生间大约是三平米的空间。

   对照着平面图我们最后锁定了这个位置,这个隐藏的空间,恰好就在张南改造的解剖室里面,也就是说解剖室其实是有内外两间的,我们此前看到的那一间只是外间。

   看到有这样的发现,我们在确定了具体的位置之后,也没找到留有活门之类的入口,于是就把和解剖室相连的这一面墙砸了。

   墙壁被砸开之后,果真就看见了里面这个大约三平米的空间,而且这个地方打造成了像是一个柜子一样的地方,但是当我看见里面的情景的时候,却看见了两具吊着的白骨。

   更加恐怖的是,白骨和上面还附着的少量肉组织已经完全腊化,并且我们在上面看到了大量的盐渍。

   如果这还不够触目惊心的话,当看清楚白骨的那一刻,只见上面的肉组织全是整齐的切割痕迹,当看到这个场景的时候,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,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猜测到了这里曾经发生了什么。

   所以曾经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,张南将这两个人的肉切割了下来,很可能是给家里人吃了。

   而且他为了保证尸体不腐败变质,甚至用腌火腿的方法处理了尸体,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,但基本上这两具尸体上的肉应该都是被张南一家人吃掉了。

   这个场面实在是太过于触目惊心了,不知道樊队他们此前是否遇见过同样的案件,总之我是有些受不了的,一想到他们全家吃的肉就是尸体上的肉,我就感觉胸膛里一阵阵翻滚。

   根据尸体的腌渍程度等其他特征判断,这两具尸体挂在这里起码已经有六个月以上了,而且应该是一具男尸和一具女尸。

   既然发现了尸体,那么张南妻子自杀的原因似乎就找到了,我推测她应该是在张南死后发现了这个秘密,承受不了这个事实。

   但是好像又解释不了她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杀死她的儿子,并且还用她的儿子碎尸去喂鱼。

   而且既然发现了尸体,那么接着问题就来了,这两具尸体又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,他们以前是什么人,是谁杀了他们,是不是张南?

   好似又成了一个棘手的案件。

   而且从尸体上根本找不到其他相关的线索,甚至尸体和张南家有什么关系都没有明确的证据。

   樊队把这个案子交给了钟队去处理,也就是在交接的时候我见到了李林,李林和我说,关于我拜托他去查找城江福利院的事,他说奇怪的很,这个福利院的线索就像彻底被抹掉了一样,根本查不到半点。

   听见李林这么说,我才意识到,这个地方恐怕不简单,而且那里曾经一定有什么事发生过,但是发生过什么事,这又和付海伟还有张子昂有什么关联呢?

   既然张南家的这个案子樊队暂时给了钟队去处理,那我们也不能多说什么,只是我总觉得这个案子好像没完。

   樊队的意思是我们还是回到最初的案件里去,从谭赟的死入手看能不能试图找到中巴车十八尸案的突破口,毕竟这案件一桩接一桩的发生,好似一直在把我越拉越远,反而护士了最开始的案件,也就是最开始出现的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。

   于是我和张子昂和再次看了一遍当时谭赟现场的所有资料,甚至已经到了现场照片一张张地过,案卷的记录一句句看的地步。

   之后我看到了一张奇怪的照片,此前我也看过谭赟的案卷,照片也都看过,好似没有见过这张。

   我拿起来问张子昂:“这张现场的照片是最近才补进来的吗,我怎么没有印象?”

   张子昂也拿起来,我看见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,好似他也没见过。

   而且这张照片看起来就很怪,因为现场的照片也没有这样拍的,这看起来显然就是一张乱拍出来的,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。

   我问张子昂:“这双脚看着怎么感觉有些熟悉。”

   因为拍摄的这张照片右边有一双小腿以下的双脚,有点像误闯入镜头的那种感觉,而这张照片又是对着谭赟卧室门拍的,现场的照片只有在案发那天拍过一次,也就是说这双脚应该当时现场某个人的。

   只是当我看见这双鞋的时候,我好像觉得有些熟悉,我好像在哪里见过,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。

   我拿着照片仔细端详,我和张子昂说:“我有一种在哪里见过这个场景的感觉。”

   我说的有些含糊,没有具体说是这双脚看着有些熟悉。

   张子昂看了也没吭声,不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
   我反复端详着,却发现越想越想不起来,反而思路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,于是就没有继续再想下去,可能是因为当时我也在现场,所以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。

   但是这张照片的出现本身就很奇怪,案发现场的照片,怎么会有这么一张奇怪的照片,更重要的是,还是谁后面放进去的,而能把照片放进去,绝对是能接触到案卷的人。

   而谭赟的这个案卷就是我们在撰写的,也就是说只有调查队里的人才能接触到,除非……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