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5章 廷推制度
少府寺设置之后,朱由检没有急于完善它的职能。
今天召开的是常朝,参与官员太多,朱由检不想在无法掌控的常朝上,商议这些事情。
他更喜欢的是常参,这种人数少的会议更加容易掌控。
但是对于常参,很多只能参加常朝的官员早就看不惯了。他们现在就后悔当时朝会分级时没有极力阻止,让皇帝在大臣的支持下设立常参会议,而且还拥有朝会的名义。这让他们在很多事情上,根本无法参与。
像是海军衙门设立这样的大事,皇帝在常参会议上直接就决定了,让他们心里很不舒服,觉得被皇帝和大臣无视。
在朱由检下令朝会继续、廷推山西巡抚后,很快便有人就之前廷推的山西巡抚喻安性转任海军护军使一事,开始提出意见。
山东道御史吴尚默,是被杨涟、左光斗荐升为御史,在掀翻魏忠贤时出力。是朝中少有的和阉党没牵扯、不惧皇帝以附逆罪名处置的官员。
在很多科道官员碍于附逆罪名、不敢出言的情况下。吴尚默勇敢站出,说道:
“陛下设立海军衙门,将山西巡抚喻安性转任为海军护军使,何以不知会群臣?”
“臣以为护军使和提督既是从巡抚中分设,当和巡抚一样,在常朝上廷推,不能在常参会议上直接由九卿推选。”
朱由检听到此言,顿时知道这是在前几日的增加大学士后,文官的又一次反击。
如果不是他用附逆罪名震慑官员,朝中会有更多官员,对自己的改变提出质疑。
这让他开始认识到,自己必须在东林党回朝前,把之前的调整完全敲定。否则那些没有附逆罪名的官员上任后,有可能把自己的调整推翻。
斟酌之后,朱由检道:
“今日廷推之前,就议一议廷推办法。”
“确定哪些官员有资格参与廷推,哪些官员有资格成为廷推候选。”
“又有哪些职位由所有大臣廷推,哪些职位九卿即可推选。”
“先从廷推办法说起,在常朝上使用计票法廷推这件事,有没有人反对?”
把廷推改在常朝上,而且使用计票法,这是朱由检登极之后使用的新办法。
相比之前专门举办会推大典,只有相关官员参与,常朝上廷推参与的官员更多。参加常朝的官员,大多没有意见。
计票法的使用,也提高了廷推效率,而且票数多少一目了然,相比之前更方便。
所以这个改动,大部分官员没有意见。
即使有想要反对的,考虑到现在举行的是常朝,在常朝上反对常朝官员参与廷推,一定会被人反驳。只能强自忍着,默认这个办法。
此时,一些人开始怀念以前的朝会。那时所有朝参官都参与,随便指使个小官,就能和皇帝对阵。哪像现在的常朝,需要亲自上阵。
朱由检怕的就是小官扰乱局势,所以在处置魏忠贤后,这个月的朔望朝根本就没举行。初一的朔日朝会被他以林丹汗遣使朝贡之事代替,十五的望日朝会恰逢冬至,要举行百官朝贺仪,同样没有议事。
那些想搞事的官员就是想指使小官乱说话,也根本找不到机会。常朝上的官员又大多写过称颂魏忠贤的奏疏,随时有可能被朱由检给定罪。
所以这一个月,朱由检可谓是大权在握,朝堂上的改动,也是纷至杳来。磨勘法、戒严法制定,护军、提督的设置,三法司、内外廷的调整,都在这个月确定。
但是这个局面持续不了多久,附逆的阉党官员总会处理完,朱由检不可能一直以这个罪名威慑他们。被起复的东林党人,更不惧这个罪名。
眼看再过一两个月,那些官员就会陆续进京,朱由检开始巩固成果,把之前的调整确定下来。
廷推办法的改动,就是重中之重。朱由检打算正式制定廷推法,以诏令的形式,确定自己的改变。
首先确定的第一条,就是在常朝上廷推,使用计票法。
这一条确定之后,接下来就是参与廷推的官员。
廷推的参与者并不固定,专督加衔推升侍郎杨景辰道:
“按《大明会典,凡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、通政使、大理卿缺,皆令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三品以上官廷推。”
“凡总督陕西三边、宣大都御史缺,会五府大九卿堂上官及科道廷推。万历五年题准,不会五府。”
“又有阁臣、吏兵二部尚书,会大九卿五品以上官及科道廷推。”
“万历以前,阁臣可以参加廷推。万历之后不再参与,但最初阁臣尚与吏部商议人选,后来绝不相闻。”
“万历二十年,阁臣张位奏:建议大僚缺,九卿各举一人,类奏以听上裁,用杜专擅。”
“天启五年复旧制,但因魏逆专权,与推者届时惟画诺而已。”
廷推制度这些年的改变,说明它绝不是不能变化,更谈不上是祖制。
文官觉得“大臣进用,宜出廷推”,是因为他们不想让皇帝掌握用人大权,前途完全由皇帝决定。
至于如何廷推,他们是不介意改变的。
就连上面的规定,实际也不是完全执行。吏部同九卿科道会推阁臣的事情,同样也不罕见。而且最初的廷推制度,就是“九卿会推用之”。
所以在杨景辰说完之前的廷推参与人员后,很多官员开始发表意见。有的认为应该五品以上官员和科道官员廷推,有的大臣应该三品以上官廷推,支持九卿廷推的,几乎只有九卿。
朱由检当然是九卿廷推的支持者,他最喜欢这种推选办法,方便掌控人选。
不过,群臣的意见也不能不听,否则推选出的人员,得不得他们的认可。
听他们争论了好一会儿,朱由检下决定道:
“以后阁臣和吏兵二部尚书,在常朝上由五品以上官员及科道官员廷推。”
“确切地说,就是正五品郎中或寺丞以上、或者加衔从四品参议以上的部寺官员,以及六科十三道掌印、或者加衔正五品殿中侍御史以上的科道官员,有资格参与大学士和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廷推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