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少年歌行前传111
“不行!绝对不行!”温壶酒拼命阻拦,他满口是大道理,“你现在还小!不懂事!你娘若是知道,我眼睁睁看着你去给别人做第五房……”
温壶酒卡了一下,想想自己那个‘活财神吹’的妹妹,估计她会惊喜地跳起来:“天啊!东君竟然如此争气了!可恶!为什么我要这么早结婚!现在和离还来得及吗!”
是的,百里东君的母亲温络玉,温临的长女,是活财神的狂热粉丝。
自从知道了朱水云在温家做的事情之后,她大呼豪气,并且深恶痛绝——为什么被抢亲的是自己的妹妹!为什么百里成风这个龟孙儿没有这么厉害的婆家!
每次都会闹得鸡飞狗跳,百里成风喝了一坛又一坛的干醋。
温壶酒默默睁眼说瞎话:“总之,你娘若是知道这件事,她一定活撕了你我的!乖,东君,这里水太深,你把握不住!”
还是让舅舅我来吧!你哪凉快哪里玩泥巴去吧!
百里东君还是有些害怕自己的母亲的,想象到她笑眯眯发怒的样子,全身打了个哆嗦。
“快回家吧,这种事情不能掺和,你未来会后悔的。”温壶酒诱哄劝道,把人往马车里塞。
“等等!不对呀!我娘不是天天在家里大呼,要把我爹踹了,自己要包袱一卷,去给活财神做十八房小妾吗?”
神仙姐姐=活财神
所以我娘心心念念的梦中情人,竟然一直是我的神仙姐姐!
我娘=我的情敌?!
百里东君小小的脑瓜里完成了这番换算后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但他抓住了另一个重点。
他扭头,面无表情地看着温壶酒:“舅舅,你骗我!”
温壶酒啧了一声:“没骗你,你年纪还小,你娘是在嘴花花,而且她只是外嫁女,自由,那你可是百里家的独苗苗啊!”
温壶酒语重心长地忽悠道:“你想想,你还有爷爷,亲爹,日后还要继承镇西侯候府,难道你要做一个不负责任的草包纨绔吗?”
百里东君思索,似乎挺有道理的?啊,我为什么就是镇西侯府的小公子啊……
他内心产生了一丝丝委屈。
他没看见的地方,温壶酒擦了一把冷汗,可算把这小子唬住了。
要是百里成风那个心心念念造反的家伙,听到这个好消息,怕不是会立刻将百里东君打包送上门,敲锣打鼓,八抬大轿地把他送进快活城。
对百里成风来说,一举三得。既可以绝了温络玉的念想,避免媳妇红杏出墙!又可以给儿子一个,进可攻退可守的万全之地!还可以震慑萧重景,不让他对镇西侯下手!简直是完美极了!
什么继承镇西侯府?不负责任?
北离这破地方的侯爷,有什么值得留恋的?没看那些封王的皇子皇孙,最后都是什么下场吗?
另一边,朱水云给签下卖身契的司马长风,送了一封推荐信,又给了一瓶丹药。
“这瓶丹药可以治好你的病,按理来说你不用去药王谷,但,你很有学习治病救人的天赋,我希望你可以去那里拜师学艺。”
“学习医术?”司空长风的脸垮下来,他对医术完全没有兴趣,很不想学。
“我只想练枪啊……”他忍不住嘟囔了一句。
“为什么?”朱水云挑眉问道。
“我的梦想是做一名侠客,行走江湖。”他摸了摸自己手里的枪。
“傻瓜……”他似乎听到了有谁小声嗤笑。
朱水云伸手,轻轻抚平对方的领口,一身洗得发白的劲服,是路边成衣铺子里的最普通粗麻布衣服。
司空长风有些不自在地躲开了,他以前从没有在意过这点,没有羡慕过他人的财富,对某些浮夸公子嗤之以鼻,觉得自己快活逍遥极了。
但此刻,他却恨不得找地缝钻下去,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太糙了,会划伤朱水云的手。
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,自己是如此格格不入,好像误入了豪门世家的穷小子,连给朱水云驱赶马车的随从,穿得都比他好。朱水云手上的一枚金铜钱,就比他这十七年摸过的所有钱,加起来,还要多了。
朱水云思索片刻,轻轻地开口:“不用紧张,我能理解你的不愿意。”
“你年幼失怙,见惯了苦难,为了生计挣扎,没怎么读过书,也没有长辈教导。”
“你的师父教了你几天,便伤重病死了,他是你最敬仰的人,你自然想要成为他那样的。”
司空长风微愣,似乎陷入了回忆。的确,是师父临死前教给自己的残缺枪法让他成功长大,成了现在的样子。所以他从来没有犹豫过自己要做什么事情,要成为什么样的人。
“不过你现在是我的子民,是快活城的孩子了。”朱水云缓缓一笑,“所以我希望你能真的明白自己到底选择的是什么。便由我暂代你的长辈身份,帮你梳理一番得失。”
司空长风想说,我不想你做我的长辈,但看见朱水云,又硬生生吞下了那句话。
她那双如冰似玉的墨黑色眸子,盯着司空长风,看得他心跳加快:“第一个问题,何为侠客?”
“是杀人越货?劫掠百姓?是逍遥快活,浪迹江湖,大口喝酒大块吃肉?”
司空长风皱了皱眉,艰难地思考着:“这……行侠仗义?”
“如果你是为了行侠仗义,才想做侠客。那治病救人的大夫,岂不最容易行侠仗义的人?做好事,不求回报,还要冒着医闹等生命危险。他们每一个都是满心仁善的侠客!”朱水云轻笑。
“遇见的被恶霸欺辱、刀刃加身的无辜者,终究是少数。更多的是疾病缠身,却求医无门的可怜人。”
“所以做大夫,是比挥舞枪支,更伟大的侠客。”
这,侠客怎么会不如大夫……司空长风脑子有些混乱。
“世人总觉得侠客要比大夫光鲜亮丽,因为真正的伟人总是在黑暗里的,在无人的角落,默默付出的,总是不光彩、被抹黑、被污蔑的。”
“实际上那些快意江湖的大侠,做了些好事,光鲜亮丽,但也有可能因为思考不周全,顾前不顾后,也带来了些祸事。”朱水云说着,瞥了一眼温壶酒。
温壶酒尴尬地摸了摸鼻子:“哎,这不是年少轻狂,年少轻狂……”
温壶酒年轻的时候,和其他人比试斗毒,虽然顺利成了用毒第一,风光无比,但也差点毒死了一整城的人,他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,还好路过的药王谷的大夫出手,帮了他,没有让他酿成大错。
他因为差点屠城成名,被他人所忌惮。但这份忌惮,他其实很不想要。
有了温壶酒佐证,司空长风被忽悠瘸了,他想想,似乎的确是这么回事啊。
但,他还是不想学医,不过,也不是那么向往大侠了。
司空长风皱眉思索,摸索着自己握着的长枪,银月枪美丽洁白,触手冰冷。
他轻笑,似乎终于明白了什么,对朱水云拱手:“城主,我其实也不知道我真的向往什么。的确不是快意恩仇的大侠,也不是行走江湖的潇洒,更不是行侠仗义做好事……”
他没有什么执念,当未来成为雪月城三城主的时候,他没有像大城主那样,执着于已逝的爱人,也没有像二城主那样,执着于练剑追求更高深武学。当某个可怜的孩子想要留在北离,留在家乡的时候,他也没有行侠仗义,拔刀相助的冲动。
他就那样算着账本,在世人眼中,荒废自己的武艺,安心养大自己的女儿,乐天,知足,不多求。
他说到这句,坦坦荡荡:“我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,但我不强求做好事,若是惹了我,一怒之下,做个反贼土匪,也无不可。”
“我大概算是一个蠢人,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,不纠结什么道义,也没思考那么多。”
“但我很清楚,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!”
“我喜欢枪,我只是单纯地想要练枪!江湖那么多人,那么多刀仙剑仙,为什么不能多一个枪仙!”
“我想我是为此而生的!”他朗声笑道。
那么多江湖人,那么多剑仙,唯有司空长风永远用枪,气势如虹,绝不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