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 易物谈判
“老板,来碗小米粥。”
“好咧~”
郝七线要了一碗小米粥,同时看着红袖往对面卖豆汁的小贩走去。
“嘿,姐姐!”
忽然,一个小男孩从她身侧探出脑袋。
男孩眼睛如同黑曜石,咧嘴一笑露出一颗小虎牙。口中门牙处空洞洞,小男孩换牙了。
江仲与同往常一样,早早便来粥铺喝粥。使臣跟在他身后,叫了几碗不同的粥,见到郝七线后对她拱了拱手,后面付钱连带着郝七线的粥钱都付了。
“姐姐,我可以坐这里吗?”
江仲与手中攥着一串糖葫芦,站在她面前。
郝七线温和笑着点头,“坐下吧。”
江仲与眸色更加明亮,对着郝七线拱手,礼仪端正,“谢谢姐姐。”
他今日穿的是月白色锦袍,头上束带也是月白色。整个人看起来颇为稳重,又不失高雅贵气。
但郝七线看着他有些圆润的脸,忍不住伸手捏了捏。
江仲与差点跳起来,“姐……姐姐。”他脸颊微红,“男女授受不亲,姐姐快放手。”说完这句,江仲与整个脑袋像煮熟的虾子。
郝七线愣住,收了回手,有些好笑。
她要是没记错,江仲与今年八岁。啧,真是,小屁孩一个,都晓得男女授受不亲了。
“你知道我是谁?”郝七线不在意他的脸红,自顾自说着,舀起一勺粥吃了起来。
想起白墨北昨天和她说的,郝七线不相信两人一大早相遇是巧合。
江仲与恢复平静,使臣从一旁过来,递给江仲与一碗南瓜粥,顺道将他手中的糖葫芦拿走。
两人的动作郝七线都看在眼里,他们就像和普通家庭小孩要吃饭时,长辈收走小孩的零食无异。
江仲与接过使臣递过来的湿毛巾,边擦手边道:“知道,宫里那位。”
“姐姐,这里的粥,我都尝过了。最喜欢的,还是白粥配咸口黄瓜干。当然,再来点番薯,最是完美。”
小孩说完,不着急喝粥,而是注视着郝七线。
郝七线喝粥的手一顿,可很快,又反应过来,继续喝粥。
她就知道,江仲与不会和普通的小孩一样。
他才八岁,这个点在其他小孩可能还在睡梦中,或者刚起床。江仲与却已经在市井当中考察。
年纪虽小,但稳重成熟已然是一国之君的风范初现雏形。
郝七线对于他的试探,没有着急说话。
江仲与也不急于一时,神色平静喝自己面前的南瓜粥。
食不言,寝不语。
两人喝完自己的眼前的粥,郝七线瞥了一眼小孩面前吃的干干净净的碗,瞬即收回眸光。
“呦,小客官今日还要不要吃点番薯?”店主笑嘻嘻收走碗具,问着江仲与。
江仲与看向郝七线,“姐姐要不要来一点?”
郝七线擦着手指,看向店主。
店主端着空碗,笑意盈盈,“姑娘要来点吗?”
“给我来点吧,顺便给我打包几根,我丈夫要吃。”
“呦!姑娘原是有家室的人了,瞧小人这眼力见儿了,老了老了,不好意思啊夫人。”
郝七线眉眼含笑,“无碍。”店主和南国人不是一伙的。
若是同南国人是一起的,表现不出来这样的表情。
“小殿下喜欢番薯?”郝七线低声询问。
江仲与颔首,“喜欢。南国多瘴气,湿地多,水稻瓜果容易种植。但即便如此,地处偏远些的百姓,温饱依旧未能解决。”
他小脸紧绷,有些紧张看着郝七线。
这也是他方才为何说喜欢白粥配咸口黄瓜干的原因。话中末尾还加了番薯,证明,他缺少番薯,若是再来点这个就很好了。
郝七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“为什么选我?”
江仲与闻言,知道她问的是什么,紧绷的小脸又红了起来。
“因为……因为姐姐跳舞好看。”
郝七线挑眉,是她跳舞好看,还是因为舞蹈当中有着南国的文化风俗!
“小殿下,你不诚实哦。”郝七线作势起身要走。
她不和一个没有诚意的人谈生意。
江仲与见状,有些错愕,小脸当即慌乱起来。
“等等!我还没有说完!”他滑下板凳,因为着急,差点摔跤。
他冲过去拉着郝七线的袖子,“我还没有说完呢。”
江仲与眉宇忧愁,眼眶似乎有些微红。但在极力隐忍着。
郝七线停下脚步,看了一眼他。
没想到,方才还稳重的小屁孩,此时竟然红了眼眶。可怜中又带着克制。
郝七线没说话,等着他下文。
江仲与:“姐姐跳舞好看,但‘阳和’,和我们南国的祈福舞蹈很像。我们看到后,都以为姐姐是南国人。”
南国人......会帮南国人......
江仲与讲完,看了一会郝七线,似乎看不出她脸上有松动的情绪。
颇为失落放开了她。
大誉有种粮食——番薯。
一年两种,丰收结果多。种植容易,生长周期不长。叶子和果实都可吃,能大大减少人力物力财力。
最重要的,是能大大解决地区性温饱问题。
南国想要引进这种植物,但多次被大誉节度使驳回反对。
无奈之下,只能越级尝试。
陛下他们没把握,退而求其次间,偶然发现大誉皇后颇为特殊。
她会南国的语言,最重要的,是她会南国的祈福舞。
江仲与和使臣这才商量,放手一搏,从郝七线这里下手。
他们希望,如果可以,郝七线能做南国和大誉之间的易物来使。
“小殿下,既然是一桩易物往来,南国应当也该有表示才是。”
郝七线重新坐回椅子,看向江仲与和使臣。
江仲与眼睛一亮,又看到了希望。他当即道:“这是自然,我南国有一李子,有婴孩拳头般大小。
果肉如血色红艳,酸甜可口。若是蘸着椒盐吃,更是绝色。姐姐觉得此果,能否和番薯置换?”
郝七线思考半晌,似是有所顾虑。
她知道江仲与所说的李子是什么,那是三华李。
三华李确实是好物,但价值和能解救灾荒的番薯一比,竟然价值……
还是番薯的价值大。
江仲与见她犹豫,看了一眼使臣,见使臣对自己点点头。
他立即跑到郝七线面前道:“李子可是稀罕物,姐姐或许会觉得李子跟番薯相比,它的价值远没有番薯重要。
但姐姐想想,李子若能传进大誉,按照大誉和南国相近的气候,大誉必定能让李子大量生产。
而至于大誉周边的国家,没有能力种植李子。届时大誉可将李子作为贸易之物,供货皇商、贵族、世家等。
这些,可都是能为大誉带来可观的利益。”
郝七线听完江仲与这番话,连带着看他的眼神更加意味深长。
对面的可是小孩,竟然懂得的知识如此多。
“殿下,春眠不洗澡,处处蚊子咬,后面是什么?”郝七线眉笑眼开,静静等着他下文。
不料,江仲与却皱了眉,看郝七线像是看什么怪物,“这……”
后面是什么,他怎么知道。
姐姐是在和他对诗词吗?还是有别的意思?
可若是诗词,那这诗词也太……不文雅。
郝七线脸色僵住,不死心再次试探道:“宫廷玉液酒!”
江仲与眉色皱的更深,使臣也变得神色凝重。
他们都不明白郝七线要做什么。
郝七线还想要说什么,店主此时上了番薯,将几人陷入死静的气氛打破。
郝七线心中哀叹,没想到江仲与居然是真才实学。
正欲说话,一道带着惊恐的女声传进几人耳中。
“放肆!你们做什么,朗朗乾坤,青天白日,把豆汁还给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