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逃不掉!清冷宿主又被病娇强制爱

炮灰被光明圣子强制爱【6】

   兰德看得很清楚,沈遇星从头至尾都没有露出惊慌之色,他一直游刃有余。

   虽然难以置信,但他的实力是在卡洛斯之上的。

   片刻之后,沈遇星的剑锋已经抵在了卡洛斯的脖颈上。

   金色的头发被切断,落在地上。

   沈遇星眼神冰冷,他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个结局。

   “王子殿下,你输了,别再来烦我。”

   在卡洛斯发疯的时候,沈遇星就想起了这么个人,不过他印象不深,也不想和卡洛斯有牵扯,就当做不认识他了。

   卡洛斯眯了眯眼,笑容血腥残忍:“我不信你敢杀了我。”

   在帝都杀了王子,沈遇星实力再强,也逃不了。

   果真是一个疯子王子,被剑刺到脖子了,还敢发疯。

   沈遇星的语气平淡:“要不要试一试呢?”

   他的剑锋向前,卡洛斯苍白的脖颈流下鲜血,红得艳丽。

   沈遇星微笑:“我还从来没有杀过王子呢,这感觉还不赖。”

   在旁边观战的皇家骑士出手,在关键时刻将卡洛斯从沈遇星的剑下救了出来。

   沈遇星平静的收剑。

   骑士长拔剑,“对皇室人员动手是死罪!”

   沈遇星的眼神冷漠:“所以,你也想死?”

   都不是说挑战自己,而是说想不想死。

   嚣张至极。

   气氛剑拔弩张,好像下一刻就能打起来。

   关键时刻,一声轻笑打破了僵持:“不过是一场小小的比试而已,我认为不必上纲上线。”

   “是圣子大人,天呐,我竟然真的见到了他,好帅呀……”

   “之前听说圣子大人可能会来圣罗德学院做助教,我还不敢相信,竟然真的来了。”

   “我的姨啊我的姥,我有生之年竟然能够离兰德大人这么近,我要幸福的晕过去了!”

   如果说卡洛斯是人嫌狗憎的恶魔王子,兰德就是完美偶像。

   几乎人人都是他的粉丝,可以说是另类的顶流了。

   兰德笑容温和,“能够在刚入学的时候就拥有这么强大的实力,你的天赋很好,也很努力。”

   “这人太走运了吧,竟然得到了兰德大人的称赞。”

   “我也想要被兰德大人夸。”

   “有种你也去挑战卡洛斯,要是赢了的话说不定兰德大人也会夸你呢。”

   “算了吧,我想要多活几年。”

   沈遇星听着耳畔的议论声,目光却停留在兰德的头发上无法移开。

   他的眼神就和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一样,带着深深的怀念,好像是在透过他看另一个人。

   兰德不禁有些好奇了,沈遇星不像是蠢货,被他爱上的吸血鬼,究竟是怎样的?

   人群散去,卡洛斯也因为受伤被骑士长带去包扎。

   沈遇星强迫自己的目光从兰德的头发上离开,低声道:“谢谢圣子大人。”

   “不用这么客气,你叫我兰德就好了。”

   沈遇星摇了摇头,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唇。

   他的双颊绯红,眼神湿润,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奶狗。

   和先前那个手持冰剑,冷酷无情的少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   这样的反差令人着迷。

   他简直浑身都是谜题,让兰德想要探究。

   两人边走边聊,沈遇星虽然年纪小,却看过很多藏书。

   当兰德提起光明圣经的时候,他也能够接上话。

   兰德惊讶的挑了挑眉,银色的睫毛眨了眨:“你怎么会对光明圣经这么了解?”

   沈遇星双手合十,“我最喜欢的就是光明神了。”

   对兰德来说,经常听到有人说喜欢光明神,可沈遇星爱上了黑暗的吸血鬼,却还信仰光明神,就有点意思了。

   两人边走边说话,分别时,兰德突然发现他的项链丢了。

   “是很重要的东西吗?”沈遇星着急道。

   兰德皱了皱眉,只是一瞬就松开了,好像只是个错觉。

   “不过是一个饰品,丢了就丢了吧。”

   他神态自然洒脱,若不是沈遇星看过原著,真的要被骗了。

   兰德从小就被教廷发现了,作为光明圣子,他的出身却不太好。

   母亲只是一个贵族的情妇,在生下他之后没多久就患上了肺痨。

   在兰德被送进教廷之后,那个女人就病死了,那条项链是她留给兰德唯一的遗物。

   如果真的不在意,就不会一直戴在身上了。

   沈遇星:“肯定是掉在路上了,你放心,我一定帮你找到。”

   他双目亮晶晶的,像是急于表现自己的小猫。

   兰德摸了摸他的头,“不用了,没什么价值的小东西而已。”

   “你一直戴在身上,怎么可能是没有价值的小东西呢。”

   兰德其实已经记不清那个女人的样子了,他血缘上的父亲倒是经常在教廷找他,眼中的贪婪都要溢出来了。

   他只觉得可笑。

   沈遇星这样的热情,兰德也并不陌生。

   为了讨好他,他那个父亲也这么做过。

   不过只是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测试一下他,就听见那个男人背地里称呼他为“贱人生的杂种”。

   世人多的是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的,沈遇星找一会儿就会放弃了。

   兰德带着这种想法,很快就将这件事给忘到了脑后。

   因为要当助教,他住在学院的宿舍里,清晨,太阳刚刚升起来的时候,推开窗户,看见树下站着一个人。

   沈遇星还穿着昨天的衣服,兴高采烈的扬起手,一串项链闪闪发光。

   “兰德大人,我找到了。”

   他笑容灿烂,比身后升起的阳光还要灿烂。

   兰德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,难以控制的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。

   他走下楼,沈遇星便迫不及待的向他展示手里的项链。

   就是他丢失的那条,廉价破旧,就算扔在路边也不会有人捡。

   “我在一个鸟窝找到的,也许是小鸟也觉得高看,叼走了吧。”

   离得近了,兰德才发现沈遇星的头发和睫毛上都是露水,他一晚上都没有睡吗?

   一条廉价的项链,就连乞丐都不会要,却被小鸟视若珍宝的藏在巢穴里。

   你会是我的小鸟吗?

   兰德垂眸,手指划过项链。

   “它不值得你这么做。”

   沈遇星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的一字一句道:“只要能让你开心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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