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 医学院
大夫提着药箱匆匆赶来。
检查完伤势后,大夫提醒,“这样的伤口,怕是用火疗,都有些困难。”
战场上没有很好的止血药物,士兵就会用烧红的烙铁来强行封和开放伤口。
虽然巨疼无比,可也确实能达到很好的止血效果。
黑虎帮的那些人,全是用火疗,袁书就是要让那些人尝尝疼痛的滋味。
至于晨阳军,因为有护甲的原因,大多数人伤势都不重,也用不上。
木尘紧紧抿着唇,脸色有些惨白,“无妨。”
“把他先抬去医务室。”大夫道。
两个徒弟抬着一副担架,将木尘放上去。
袁书跟上去,临走时,看到还在地上像疯狗一样呜咽叫唤的孩子。
“先关去牢房。”
三个警卫合力,才勉强将五花大绑却还能疯狂挣扎的人抬起来。
来到医务室,袁书见大夫熟络地去烧烙铁,她想了想,问:“若是用火疗,会有什么后果?”
大夫说了几句文绉绉的话,大概意思是,腹部不比胳膊和腿,非常脆弱,用火疗,可能会适得其反加重伤势。
可若是不疗,那么大的伤口,不出片刻就会失血过多而亡。
袁书沉吟。她现在需要木尘替她管理敢死队,而且木尘有些头脑,若是养熟了,以后或许还有大用。
这种人死了,很可惜。
“你们先出去,给我留两个力气大的人。”袁书忽然道。
“任大夫你也留下,在一旁看着。”
正要往外走的任大夫,疑惑不已,但还是留下来,另外还有两个警卫,一身肌肉,看着很是有力。
袁书背着人,在系统商超买了酒精、手套、棉签以及干净的盆,最后还买了一盒针线。
“把他衣服脱了。”袁书对一名警卫道。
虽然伤口只有那么大,可万一挣扎,牵动衣服太碍事。
警卫看了看她,又看看木尘,然后麻利地将木尘的上衣剥了。
伤口的血还在淌,袁书用棉签蘸了酒精,将伤口周围的皮肤先清理一遍,然后又把针线在酒精里泡过。
最后,她捏着针,让警卫将木尘按住,在几人目瞪口呆中,三下五除二缝合。
木尘疼的浑身都在颤抖,但他也没有挣扎,只是闷哼忍着。
任大夫眼珠子都快掉下来,错愕地看着袁书。
行医数十年,头一回见到真正的“缝合”伤口,这未免也...太匪夷所思了。
袁书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,总之目的是把裂开的伤口缝起来。
缝完之后,她一边将线头打结一边道:“给他多敷一些消炎的药,每次换药的时候,周围皮肤都用酒精消毒。”
木尘疼得额头冷汗直冒,但还是抬头看了一眼,哭笑不得。
任大夫盯着伤口看了又看,张口想问什么,犹犹豫豫的,最后将包扎的工作交给徒弟,自己跟着袁书走出医务室。
“袁姑娘,老朽也在晨阳图书馆看过医疗手术的书籍,其中伤口缝合看起来确实可行,但老朽有一点不明,书中说需要某种特殊的针线,方才袁姑娘却是用的普通针线,莫非普通针线也可代替那种特殊针线?”
任大夫内心其实非常想尝试,但又不敢,今日见袁书操作,让他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。
若真可行,黑虎帮可是有不少人呢。
“这只能是非常时期非常处理,但这件事提醒了我,任大夫,你愿不愿意搬来晨阳镇,当医务主任?”
任大夫还住在城里,只是每天白天来晨阳镇坐镇。
他其实也非常喜欢晨阳镇,这里距离南城只有百来米,可物价一个天一个地,何况这里还有许多新鲜东西,家里人几次都让他提一提,看能不能搬来晨阳镇。
只是以前任大夫不好意思开这口。
今日袁书一说,他立马就高兴点头,“没问题,我愿意来,以后也不用日日都往城里走。”
“行,住宿我会给你安排,你和你家人直接搬过来就行。”
“此外,作为晨阳镇的医务主任,有件事我想请你来办。”
任大夫立马点头,“袁姑娘尽管吩咐。”
“我打算建立一个医学院,你作为校长,先招一批医学生,然后制定一套教学方案,晨阳镇需要更多的专业人才。”
任大夫了然点头,因为袁书的委以重任,情绪很是高,“袁姑娘放心,我一定尽快完成招生工作。”
“招生方面有不明白的,可以去问杨文建。”袁书提议。
任大夫高高兴兴应下。
时间很快来到三月,晨阳小学终于开学了。
开业典礼这天,袁书被请去发言讲话。
她想起刚到贫民窟那阵儿,一个露天教室,二十几个孩子坐在里面学习,对比今日满操场都是人,真有种时过境迁之感。
随便讲了几句,袁书就把舞台交给杨文建。
杨文建做了不少功课,将学生按年龄分了不同班级,还设定了德智体美劳五个大课,每个大课又细分了学科,比如智力课程,就安排了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等,劳动课程,则是木工、铁匠、泥瓦匠、厨艺等各种技术课。
袁书也看过课程安排,不难,都是启蒙课程。
“晨阳镇果然名不虚传,这么大一所学校,和县学也不遑多让。”
“而且这里学费也便宜,男女都可上学,学的也是天上的学问,奥妙得很。”
“那这些人,可要参加科考?”
有打听到细节的知情者立马接话,“这里不科考,但有期中考和期末考,还有什么中考高考,一年要考好几回。”
“啊?我们三年才一考,这一年考几回,谁受得了。”
从各地赶来的科考生们纷纷摇头,对晨阳小学的学子们,表示深深同情。
开业典礼顺利进行,袁书因为还有其他事,提前走了,刚走到门口,杨茂就兴冲冲跑过来,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。
“袁姑娘,葡萄熟了,你快尝尝,今年第一串葡萄。”
袁书有些喜,她买的这种葡萄品种,秋种春收,眼下确实是成熟季节。
自然成熟的情况下,水分充沛,肥料充足,葡萄颗颗都圆润饱满,尝一颗,甜中带着自然的果酸,好吃的流口水。
袁书高兴地一挥手,“广播通知,让大家摘葡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