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勇俊突然发现他好像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。
他不该留下那四个白人为他断后的。
因为那四个笨蛋……实在是太愚蠢了!
“一群垃圾,阿西八,打个垫后都不会,妈的!”
金勇俊大声叫着,表情狰狞的给自己点上一根烟。
坐在后座上的比尔斯,此时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。
刚刚后方的装甲车变成了大火球,这让比尔斯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。
他看到了金勇俊狰狞的嘴脸,看到了金勇俊因为慌乱而颤抖的五官。
比尔斯心中腹诽,这个小个子的韩国人,真能救他离开非洲吗?
心里想着这件事,比尔斯看向身旁白人的尸体,紧紧的抱住了怀中的公文包。
在他的身边,倒着那个被金勇俊一枪爆头的白人机枪手。
那个白人的手里,还紧紧的抓着他的手枪。
比尔斯的眼睛盯着那把手枪许久了,手指有些发抖,心情瞬间变得更加慌乱了。
“嘿,比尔斯博士,我劝你不要打那把枪的主意!”
“该死的,我答应要带你离开非洲,但是我不一定非要带你离开!”
“我希望你是个聪明人,如果你敢把那把枪对准我,我会瞬间打爆你的脸的!”
开车的金勇俊凶狠的说着,目光深邃的回头看了一眼。
刚刚还有一丝侥幸心理的比尔斯,此刻心情非常的紧张。
在刚刚的一瞬间,他确实想要拿到那把手枪。
但他可以对天发誓,他拿那把枪,绝不是为了对付面前的小个子男人,他只是想要自保罢了。
“哦,我的上帝啊!”
“金先生,请你不要误会,我们现在可是一伙的人!”
“我确实想拿那把枪,但也只是为了防身。”
“后方的那些人追过来了,你能不能把车开的再快一点?”
比尔斯紧张的说着,身为一个只做科研的医学博士,他此时感觉好害怕。
……
另一边,飞驰的装甲车中。
经过了刚刚短暂的战斗,此时我们众人已经锁定了目标。
那个叫比尔斯的家伙,他就在前方的黑色装甲车上!
但是那辆装甲车跑得很快呀,那辆车的发动机还有它的装甲板,和我们抢来的叛军装甲车,根本不是一个档次!
就凭我们的车,实在很难追上它!
“妈的,ark果然财大气粗啊,对于费斯曼这种人来说,金钱只是工具,他真的是有钱什么事都做呀!:
“杰克,你说他明明已经这么有钱了,为什么还要整天想着破坏世界呢?”
望着前方始终和我们保持七百米的那辆黑色装甲车,我此刻心情很郁闷,咔嚓一声装上了m24的狙击瞄准镜。
干预者m200,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。
我手里的这把狙击枪,是先前我们找车的时候,哈林姆和玛卡阿布丹从一个叛军小子的手里收来的。
那傻傻的叛军,竟然只把它当普通的步枪使用,也真是让人见了鬼了!
“呵呵,鞑靼,你说错了,他不是想破坏世界,他是想统治世界。”
“还记得泰卡雷甘隆的话吗?”
听了我的询问,老杰克目视前方,装甲车的油门已经踩到了最底层。
“团长?”
我心里疑惑,愣愣的看着老杰克。
在我的印象里,泰卡雷甘隆活着的时候,那混蛋说了很多的话。
我真不知道老杰克说的是哪一句。
老杰克笑着撇了撇嘴巴,示意我给他点上一根烟。
等我从哈达巴克手里接过香烟,为老杰克点燃之后,老杰克才吐着烟圈说道:“泰卡雷甘隆曾经说过一句话,让我至今都觉得很有道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