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2章 迁就
“小乖!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好不好?我听说附近有一家中式餐厅,味道还不错……”男人温柔的嗓音低沉悦耳,似乎入耳的那瞬间,将她心头的沉闷都驱散了不少。
“嗯?……这么想吃他家的东西啊?”简不听语气有些调侃,将手机的音量微微调大,随即指尖微动,敲击起了手机屏幕,不知在操作着什么。
对面的傅珩之闻言顿了顿,随即理直气壮的说:“不是,主要是想见你。”
而此时在傅珩之身边不远处的鹿时桉,惊愕得一大口咖啡喷在了自己裤腿上,将不远沙发上团着睡觉的小白吓得一激灵。
鹿时桉却无暇顾及自己湿哒哒的裤子,惊愕得回头看向站在落地窗前背对着他的傅珩之。
只见那人原本白净的脖子,打老远都能看得出在逐渐变得红温,就跟能灼烧别人的视线似的,烫得鹿时桉不禁瞳孔地震。
分明只是语音通话,那人三言两语之间,却能让他这个傻兄弟直接失了分寸。
……还真是邪门儿!
电话持续的时间不长,显然对面的人似乎答应了傅珩之的邀约,因为这人肉眼可见的愉悦了起来,似乎连周围的空气都冒出了爱情的酸臭味似的。
“啧啧啧,珩哥,咱俩即使半年不见,我不找你,你都想不起来跟我说句话。”鹿时桉见傅珩之挂了电话,脸上神情及其复杂,开口哀怨道,“你俩这才多久没见,你就屁颠屁颠的给人家打电话,还亲口说想她!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,难道还比不过一个才认识没多久的女人么!?你怎么就没想过我?”
傅珩之闻言很是诧异得看向鹿时桉,一脸不可思议的说:“你怎么会这么想?你怎么会拿她跟你比?”
鹿时桉听了这话原本以为傅珩之会对着自己表达一番兄弟情深,却没想到傅珩之的巴掌来的又疼又响。
“她是我以后相携一生的老婆,以后我俩的名字是要写进一个户口本里的,甚至死了都得埋进一个坑里……”傅珩之一脸嫌弃的打量了鹿时桉两眼,“不用想也知道你肯定比不过她啊?!”
鹿时桉:……
珩哥你学坏了,你以前不这样。
“你就这么确信你能娶回人家?我瞧着这姑娘野心不小,你以后怕是拿捏不了她,可别到时候让人家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。”鹿时桉说不上自己心头是什么滋味儿,语气似调侃似认真,眸子里却染了些复杂。
他与傅珩之自小相识,自然比谁都清楚傅珩之并不是个胸无城府、好骗的傻子。
就连自己这个所谓唯一的朋友真正走进傅珩之的心里,占据了些微不足道的地位,似乎也已经是他努力了二十来年的事儿了。
傅珩之与旁人不同,世间几乎大多数人都有欲望,所以都很容易与鹿时桉成为“知己好友”。
托家庭情况的福,作为自小被放任自由生长的小公子,因为从未被家族寄予厚望,因此,也从来就没有在“继承家业”的名录上有过名字。
人生有得必有失,他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什么不好,甚至他觉得自己比大哥幸福,至少选择权在自己的手上。
只不过,没了前人铺路,想要凭自己出头,自然是得付出些努力的。
生来这般家境,他即便是想做个愚人也是难的。
因此,他自小就在为自己的未来筹谋,不着痕迹的收拢自己的人脉。
鹿家对他放任自流,却也不曾亏待他,可以说他如今的顺遂,与家族的协助和他自己的努力都息息相关,两者缺一不可。
鹿时桉自小就是个很会察言观色、很会交朋友的人,似乎很难有人能逃脱他的刻意亲近,甚至每个人都觉得他对自己是真心相待的。
可是鹿时桉的“交朋友”与简家教育方针中的“交朋友”概念不太一样,两个人都是爱交朋友的类型,目的却是有着天壤之别。
简不听的交朋友,是为了以社交充实自己本身,而鹿时桉的交朋友,却是以社交扶持自己事业。
他行事坦坦荡荡,阳谋从不遮掩,却正是因为他的坦荡,而格外受圈内人欢迎。
商人的社交圈不就是简单的“你帮我,我帮你”么?有时候,对于这些人来说,大方真挚的企图反倒比毫无所图更让他们觉得安心。
单单在鹿什鸣的事儿被曝光之后,基本没能影响鹿时桉的社会地位,就能可见一斑。
从小到大,在鹿时桉的人格魅力下,几乎没有与他合不来的人,他的情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妖孽,即便是再难搞的大佬,也会在他的舌灿莲花之下缓和三分颜色。
可唯独这一个傅珩之,让他引以为傲的“伎俩”失了作用。
傅珩之这个人很特别,自从第一天见面,两个人站一块都不如成人的大腿高的时候,他便清晰的看穿了鹿时桉接近自己的目的,并且直白的对他说:“你想让我做什么?你可以直说。”
“你知道?让你做什么都可以么?”鹿时桉觉得新鲜。
第一次有人如此直白的戳破他的伪善,态度却显得这么波澜不惊,似乎无论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,他都不会被自己影响似的。
“你想什么呢?”那时的傅珩之一脸看傻子似的表情,那是他脸上异常少见的波动,“我只是让你直说,又没有说过我会因为你的话去做什么。”
鹿时桉:……
这人打小儿就欠,要不是因为他是傅家小公子,轻易没人惹得起,早就被人小树林里套麻袋打八百次了。
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拥有一些狩猎心态,尤其是当他打一个毫无难度的游戏眼看就要通关的时候,却突然遇到了一个难以攻破的超级boss,任谁都会忍不住上前挑战一番自我。
因此,像是孩子遇到了特别的新玩具似的,为了好好观察傅珩之,他便开始跟在了傅珩之的身后,像个小尾巴似的,跟了一年又一年。
直到连他自己都习惯了时不时去“骚扰”一番傅珩之、可对方仍然没有半点儿反应的时候,鹿时桉才开始打破了自己心头的不可思议,开始逐渐确信,这个人与所有人都不一样,他没有欲望。
哪里有人能没有欲望呢?可他偏偏就遇到了这么个人。
可相识的时间越久,他不但没能如愿攻略下傅珩之这个木头,反倒自己当真把对方当成了不可或缺的挚友。
因为这个人对自己的好恶不掺半点虚假,与自己的交好没有半分企图,他见识过自己真实却不堪的一面,也见识过自己虚伪肆意的一面,可他从始至终对待自己的态度不曾变过。
在这人眼里,似乎即便自己十恶不赦,也不会惊起半分波澜似的,似乎他的眼里只能看到那个名叫“鹿时桉”、摒除掉任何标签的个体。
这种感觉有些陌生,却让鹿时桉觉得格外踏实——他不需要费尽心思,也不需要竭尽全力,只要在他抬起头时,那人一直在他跨一步便能到达的位置停留着,似乎永远不会离开似的。
傅珩之对鹿时桉不曾热络过,却在他有事需要帮忙的时候,也不曾推辞过。
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,他开始愈发珍惜这个朋友的存在。
于他而言,傅珩之是有异于旁人的那个特别的存在——那个世俗意义上真正的“朋友”。
因为珍惜这段友谊,甚至他会尽可能的避免与傅珩之有经济上的往来。
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利益之下的友谊永远不会长久。
因此,当初赵柏巍找到他,问他要不要去给傅珩之做理财规划师时,他拒绝了赵柏巍邀请,反而推荐了另一个业内很不错的团队,生怕会因此产生其他的不必要纠葛而产生隔阂。
因为重视,所以了解,又因为了解,所以在他预想中,傅珩之大概是会孤独终老的。
没有人比他更清楚,傅珩之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他就像是天空中高悬的烈日,明亮耀眼,所有人都能看得到,却所有人都触碰不了。
并非是没有人想要接近,而是他的身上带着灼目的刺,让人的手难以靠近,却让人的心难以割舍。
鹿时桉从未想过,这人会有这样一副形象出现在自己的眼前,他的眼睛比起往日见面时多了很多其他的东西,那些东西竟然难得的给他染上了些人间的烟火气,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活灵活现了些。
这似乎并非是坏事,可却也不像什么好事儿。
他爱的太热烈了,甚至有几分剃头的挑子一头儿热的劲头儿。
近些日子,他暂住在傅珩之家,每每看到这俩人的互动方式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简家人似乎是一贯的事业心强,而简不听每次找傅珩之的时候,绕来绕去总是脱不开“有事”二字,看起来简直跟自己合作的甲方似的。
反倒是傅珩之,即便再忙,只要有喘口气儿的功夫,也不忘屁颠屁颠去找自己的小女朋友联络感情。
若是别人也便罢了,可这人却是那个天生是根儿木头的傅珩之。
瞧着他这模样,鹿时桉不禁觉得有些眼疼。
这也太ooc了!
“娶不了我嫁过去也行。”傅珩之显然没觉得这是个什么大问题,反倒是鹿时桉的后半句话,听得他直皱眉头,看向鹿时桉跟瞧着什么古怪的外星人似的,“她又不是面包,我拿捏她干嘛?”
“啧,你就不觉得她事业心太重了么?”鹿时桉一脸恨铁不成钢,拽着傅珩之的胳膊坐到了沙发上,一脸“你不懂我得跟你说道说道”的神情,随即说,“你可以迁就着她一次两次、十次八次,难道还得迁就她一辈子不成?”
“那不是刚好么?我没什么事业心,所有的时间和心思都可以用来围着她转。”傅珩之的模样莫名显得格外乖巧,他似乎的确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,反倒有那么几分乐在其中。
“可是谁的精力都是有限的,早晚有一天你会觉得累、会觉得厌倦了的。”鹿时桉边说着,边觉得有些古怪,“简不听要进ja的消息可是圈儿里圈儿外都传遍了,到时候她怕是更是想不起来你了,你都不担心么?”
他总觉得这种话跟傅珩之说,有些诡异的违和感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傅珩之在他心目中的神坛上待太久了,以至于他总觉得这人就不该困于人间情爱似的。
可是身为朋友,他又很难不操心。
因为恋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,有的时候,单方面的过于热情也并非是什么好事。
“不是我在迁就她。”傅珩之的态度更认真了几分,唇齿间咬紧了重音,纠正道,“并不是我在迁就她,反倒是她在迁就我。”
“她就算忙碌也不忘记给我回应,跟我一起拟定约会的时间,也会为了陪我更改她的原定计划,暂缓她工作的进度。”
“就算以后她更忙了也不怕,我少接些工作,多到她身边找她就是了,有问题解决问题,总不能遇到问题的时候把老婆解决了吧?”
鹿时桉一时有些哑然,虽然心里总觉得不太对劲儿,这个结论似乎跟自己的初衷不太一样,但是不得不说,他好像被眼前这人一脸严肃认真的说辞给说服了。
其实他不知道,傅珩之约简不听出来,从来不是只是为了想多看她几眼。
这事儿,也算是傅珩之和简婷婷少有的一次达成共鸣。
简不听查的事情沉重又紧要,其中内情难以与人言说,可偏生她的心思善良又敏感,若是让她一直沉浸在这种沉重和痛苦当中,难保她不会再度陷入抑郁的漩涡。
可即便如此,他们也不想让她停得太久。
因为有时候,只有肉体累了,心才能寻得片刻安宁。
只有让她真切的努力过,未来在亲手揭幕所有的真相迎来最终的结局后,才不会因为结果的不如意而后悔自责。
与其让她停下步伐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陷入内耗,倒不如让她走的快一点,再快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