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2章 骨肉分离
被冲昏头脑的人记不起法律的威严,他只会被它激怒,将其视作猎物的反抗。
“法律?老子就是法!”
她被一脚踹倒在地,接着就是第二脚、第三脚,像大摆锤一样撞在她身上,像汽车一样辗过。等对面停下,她早已头昏眼花,五脏火辣辣的疼。
接着她听见了孩子的哭嚎。
那个男人粗鲁的、毫无情谊的,用他铁钳一样的手掐住女儿的襁褓,把她提出摇篮,带到她的面前。
酒充斥在他身体的每个细胞里,而愤怒灼烧着,让他的身体变得通红。
“想走?可以啊。我先让你感受感受。”他像个父亲轻而易举的一手抱着孩子,另一只手毫不费力的掐住孩子的脖颈,孩子的哭声渐渐艰涩。
“你干什么!”
又是一脚,这回她没有倒下,捂着肚子好不容易站定,再扑过去,如此三回之后才将女儿强抢了过来。
婴儿稚嫩如幼芽的身体,连骨头都还柔软,却被烧红的铁钳险些置于死地。
脖子上狰狞的青紫令她畏惧,她抱紧孩子,像笼子里的母狮:“你疯了!”
“我只是想告诉你,要是敢离婚,老子分分钟掐死她这个赔钱货!”
“你能躲到哪里去?打官司?官司打完前我就能弄死她。”
离婚需要时间。
“你要多少。”
“对付这种人,你居然想靠钱解决问题?”千金不敢置信。
参和妈妈苦笑一声:“他要的我也给不了。”
“他要我带着两个孩子净身出户,连衣服都不让带走。我没法带着两个孩子活下去。”
“朋友呢?去朋友那里借住啊。”寻霜说。
参和妈妈苦笑一声:“结婚之后,我的朋友就开始变少,失业、怀孕以后更加。但是家庭耗去了我太多的时间,我每天下班后不得不回家洗衣做饭,朋友们的邀约我很少能去。我一度想要进入他的交际圈,可是我和他们不是一类人。等我回过神的时候,我身边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。就算有,我想不到谁能接纳一个带着双胞胎婴儿,没有工作的母亲。”
“楼上的女孩子我倒是熟,关系也不错。但她一个人单身住着,这边也没什么依靠。孤零零的哪里敢收留我,那个混帐喝醉酒时错敲过她的门,她吓得直接报警了。等他从警局出来,他特意躲到那层的楼梯上等,吓唬恐吓她。到现在,她都没进我家门。”
“所以你没离婚?”
“没有。打官司需要钱、养孩子需要钱、我自己身体越来越不好,又是要花钱。我没什么本事,也躲不到国外去。他这个人,自从沾上赌博,整个人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。就算把他送进监狱,他很快就能出来。那时候,我和孩子的性命说不定都有危险。”
“不一定吧?你离开这座城市,我觉得他大概率不会去找你。”千金皱眉道:“有这个找人的钱,他会把钱赌掉的。”
“他会的,因为我没法把儿子留给他。”她讽刺一笑。
她相信自己如果只带走女儿,他或许真的不会来找她。但儿子的命运必定会十分凄惨,他不会杀儿子,但也仅限于,不会让他死而已。
这个连走路都不会走的孩子,要如何挺过日日被搓磨的生活。
但如果她要带走两个,这个把传宗接代看得和赌博一样重的男人,是不会放任她消失的。
“结婚前,你不知道他重男轻女吗?”
她说:“我知道,他一直说要男孩。但是,他也不曾表现的太过厌恶女儿。我也就没放在心上,毕竟说句不太公平的话,我更喜欢女儿一点。谁能想到......”
谁能想到,她以为的安稳人生,会变成这样呢。
“您好像,也不是很喜欢......那位。”苏默林说。
“有那么一点喜欢就够了。爱情是需要支撑的,我对爱情所有的向往都来源于我的父母。生活在一对恩爱夫妻的羽翼下,可比千万本爱情小说来得更让人信服。我总觉得我可以找到,虽然我没有勇气主动追寻,但却也接受过几个人的示爱。”
“结果无一不令我失望。他是我对爱情的要求降到最低点,还没有崩碎前,出现在我眼前的。我不敢说我嫁给他完全是因为爱情,但至少我还存有对他的期望。”
“......”
“后来,也就变成我说的那样了,我期望他做个好丈夫好父亲,能把这个家经营下去;到祈祷他能不再赌博,回归正常。现在我已经放弃了,只求他不要再回来,如果能死在某条臭水沟里就好了。”
“送走女儿后,我不止一次后悔让她离开我身边;但每每看见他那副嘴脸,我不止一次庆幸我早早把她送走,她不必认识这样一个亲生父亲。”
她的眼里,只有思念和欣慰,已经丝毫看不出痛苦的痕迹。
“你把她卖...送去了哪里?”寻霜小心翼翼地问。
“是楼上的小姑娘介绍的,她是个老师。学校里有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,想要收养。但一直没有敲定下来。刚好他们打算过段时间就回老家教书,也不会在这边久留。我打听了两个多月,才敢把孩子带到他们眼前。妹妹很可爱,他们很喜欢。刚好年纪又小,不怕养不熟。”
“就这么成交了?”千金问。
“你没要钱。”
女人点点头:“没有,我本来就只想给妹妹求个庇护,让她逃离那个禽兽的魔掌。”
她的身体,已经没法支撑自己照顾两个孩子。就算真的顺利把两个孩子养大,也不知道等妹妹成年后,又会面对怎样的命运。
她最怕的就是等不到孩子们羽翼丰满,她这副破败的身子就像盛夏病死的枯叶一样,在最不应该凋亡的时间离去。
在她还没来得及把孩子送走之前,那个混蛋跌倒在客厅里,输光了所有钱,喊着酒气骂天骂地,骂一切对他不公的人,骂不公的老天爷。他骂着骂着,就想起自己在外面欠了赌债,而该死的老天爷不会替他还钱。
他又在家里搜刮,她因为孩子加上身体每况愈下,根本无法胜任太繁重的工作,只能打打临时工,最好还要能让她带着孩子去的工作。
赚的钱微乎其微。
但就是这一点点钱,他都不想给她和孩子留下,只有听到儿子没饭吃,才会从里面抽出两张扔在地上,对着小孩的房间怒骂道:
“猪崽子!”
“回头老子一定要让你还回来!”
那一次,他心血来潮多丢了两张,说:“把那赔钱货好好养一养,说不定老子还拿她有用。”
“你要干什么?”
“当然是拿去抵老子的债!说不定还能捞一笔——”
这一句话,让她遍体生寒。当夜,她在孩子的床前看了一宿,哥哥睡得早,妹妹笑得眼睛弯弯。
“一周后,我就把孩子悄悄送出去了。”
祁瑾:“他打你了?”
对于一个想拿孩子盈利的渣滓来说,发现孩子消失,而自己丝毫没有获利,这对他是不可接受的。即使母亲撒谎孩子病死,他也会将自己的亏损算在尽心竭力照顾孩子的母亲身上。
没有钱,又是一通好打。
祁瑾的眉头紧皱。
“我借了一笔钱,用来当作交易所得。”
她也提醒过那对夫妻,最好尽快离开这里——不要在这里暴露自己收养孩子的事实。
“然后,他就满足了。”她冷笑一声,眼神里却有说不尽的悲哀。
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庆幸,在这个男人眼里,他自己的女儿就值两万块,甚至不值得他再去费心思打听收养的人家。
妹妹解脱了。
可是她不知道该拿哥哥怎么办。
“参和是个很聪明的孩子,他知道他父亲对我不好,所以很小的时候就会冲上来保护我。”
“这些年,我中间无数次萌发带着儿子远走高飞的想法,但是我已经......”她看了眼自己骨头分明的手腕,苦笑道:“我已经没法承担这种风险了。”
好在这几年过去,他也明白家里没什么用处,每个月也不知道在外面厮混什么,只月底回来一趟。只要有饭菜吃,也懒得和她说什么。偶尔赚了钱,心情好也会丢两张在家里,像打发宠物一样。
有一段时间,他赚了很多。参和勉强收到了他父亲唯一的礼物,一顿炸鸡。
他自己给自己买了条大金链子挂在脖子上,进门就对参和说:“猪崽子,过来吃东西!”
参和当时快十岁,他冷眼在沙发上看着,直到男人敲着桌子催第二遍:“猪崽子!叫你过来!”
他趾高气扬,一向被酒精催软的腰板不自然的挺直,一只手摸着自己脖子上的金链子。
参和冷眼待他,令他生气:“老子叫你过来,别让我过去!”
“过来!死猪崽子!”
参和瞪着眼睛说:“狗崽子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
“我说——你是狗崽子!”
当时,她在房间养病。外间体力悬殊的两个人突然就扭打起来。等她拖着脚步出门,参和正压在地上被那个混帐扇耳光。
“老子是你爹!”
“你是狗崽子!”
“狗!”
“混账!”
那天,三个人扭打在一处。第二天,男人鼻青脸肿没出去赌博,在家里骂骂咧咧一整天。她瞪着眼睛躺在床上动不了,就这么听着他一边骂她没用的东西,一边骂参和白眼狼,骂着骂着骂到了她父母头上,在客厅里摔杯子摔碗没个消停。
她只能庆幸自己早早把客厅父母的遗照收好,没有被他拿来泄愤的机会。
“等参和上中学后,我们就换到了现在的房子里。租金更便宜,也离学校更近。”
“那张双人床和女孩的衣服?”
女人笑了下:“那是给女儿的。”
她可以不知道自己爱她,但母亲不能亏待自己不在身边的孩子。
她在请求那对教师夫妇收养时,曾对那对夫妻说:“我希望你们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,永远不要让她知道有我的存在。”
不要让她知道,有那样一个父亲存在。
不要让她知道,自己曾经被放弃,即使那是万不得已。
让她飞跃烧焦的森林和故巢,让她在坚固的屋檐下被照拂成长,让她拥有在风雨里屹立不倒的家,和替她梳理羽毛,鼓励她再次翱翔的父母。
她将获得幸福,像从前的自己一样幸福。
她将飞跃万水千山,或许有一日在她展翅高飞的人生里,她会再次越过这片遭遇灭顶之灾的废墟,看见生命在其中顽强求生,她会好奇的盘旋,会感慨,但永不会停留。
因为她所追求的落脚之处,她所遇见过的栖息之地,远胜于此。
“参和知道吗?”
“他知道。”
她最后的愿望,便是把这个孩子送出深渊。
不惜一切代价。